奥芬巴赫(Offenbach)的戏剧:当试图逃脱时,男人从阳台上崩溃了!

In Offenbach sprengte ein 27-Jähriger am 7. November einen Haftbefehl durch einen Sprung aus dem Fenster – Details zur Festnahme.
在奥芬巴赫(Offenbach),一名27岁的年轻人在11月7日炸毁了逮捕令,跳出了逮捕的窗户。 (Symbolbild/ANAG)

奥芬巴赫(Offenbach)的戏剧:当试图逃脱时,男人从阳台上崩溃了!

2025年5月7日,当警察因逮捕令而试图在他的公寓里逮捕他时,发生了一项从一名27岁男子逃脱的巨大企图。该男子决定跳出房屋的二楼,逃避逮捕。在这个危险的项目中,他患有几个骨折和疲惫的肩膀。

警察迅速做出反应,并立即通知了一辆救护车,该救护车将受伤的男子带到医院。住在医院后,该男子被转移到惩教所。此事件提出了有关逮捕合法性和相关法律框架的疑问。

逮捕的法律基础

在德国,逮捕条件明确受到法律管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2)条,只有在紧急怀疑和延迟危险的情况下,警察才能逮捕。在这种特定案件中,显然只有在刑事犯罪犯有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才能发出逮捕令。在这种情况下,这对于警察将逮捕令合法化至关重要。逮捕令被理解为逮捕的司法命令,并既服务刑事诉讼程序,又有刑事诉讼的执行,例如 juraforum.de 已被解释。

该男子不应积极反对逮捕行动,以避免局势升级,因为这可以作为对执法人员的抵抗。警察有义务观察相称的原则。如果过度使用暴力,将提供自卫(第32条STGB)。

被捕权

被捕的人有权被告知其权利。例如,这包括已经依靠刑事诉讼法(第137条STPO)的律师权的权利。有关人员应尽快与刑事辩护律师联系,以建议自己如何进行。只要这不会危害调查,警察通常必须将通知移交给知己。这对应于第114C(1)节STPO。

这位27岁的奥芬巴赫(Offenbach)的情况说明了此类行动的复杂性和悲剧。除了法律方面,他在房间里逃脱的健康后果也对他和官方演员都压力很大。该事件还提出了有关警察措施的有效性和适当性的基本问题,这些措施在特殊情况之外也具有很大的意义。

Details
Quel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