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gen的电子驾驶员Raser:在方向盘上喝醉了!

Hagen的电子驾驶员Raser:在方向盘上喝醉了!
在2025年5月2日(星期五)晚上,哈根·米特(Hagen-Mitte)的警察意识到了一名29岁的e驾驶员,由于他惊人的驾驶风格,他的病情是危险的。大约在凌晨3:00,官员遇到了驾驶员,他们站在红色的交通信号灯处波动,几次失去了平衡。鉴于明显的酒精相关状态,驾驶员逃脱了沃尔姆公园的逃脱尝试,但不久之后就被当局拦住了。
呼吸酒精测试导致令人震惊的价值近1.2千。驾驶员被带到警察局,在那里进行了医疗血液。没有历史记录就不会发生:一个小时前已经检查了同一驾驶员,并且禁止了前进的旅程。由于这些事件,警方发起了多种醉酒的程序。在完全剥削之前,禁止驾驶员保留任何车辆。
交通醉酒的法律基础
明确定义了使用电子示波器的法律框架。根据电气小型车辆法规(EKFV),电动小型车辆(包括电子弹药机)可能达到6至20 km/h的速度。该车辆驾驶员的绝对驾驶无能为力,其血液浓度(BAK)为1.1‰。如果超过此限制,则认为驾驶员不适合驾驶汽车,这是由《刑法》第69(2)条(STGB)确认的。
在2024年的一次事件中,一名驾驶员被判处1.51‰谴责并接受了驾驶禁令,但地方法院拒绝撤回驾驶执照。另一方面,检察官办公室(例如地方法院的法律陈述)较少讨论与汽车相比,该办公室对电子驾驶者使用的危险进行了分类。法院在寻找判决时应判决这些情况,即使高级法院通常严格判断。
与类似法律案件的连接
该主题的另一个例子提出了较高区域法院Braunschweig的判决,该法院谴责了一名e脚驾驶员,每千件1.83。在这里,实施了两个月的驾驶禁令,而撤销驾驶执照则被拒绝。该决定是基于评估,即电子诉讼驱动程序的心理性能与骑自行车的人相当。
评估交通醉酒的法律基础需要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未来的判断将在何种程度上发展为电子驾驶员驱动程序的指定限制值。但是,意识到在酒精影响下驾驶风险的意识是无可争议的,并且在法院的启发性决定中变得明确,旨在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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