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保护革命:从2025年6月开始的自雇人士也是新的保护!

产妇保护革命:从2025年6月开始的自雇人士也是新的保护!
基于梅尔兹政府的决定,对德国产妇保护的新改革监管是为了使数百万妇女受益,并将从2025年6月1日起生效。这项修订的目的是支持尤其是在稳定就业关系甚至独立的妇女。目前的产妇保护已经可以保护孕妇和母乳喂养的妇女在就业关系中,但在外面留下了许多其他妇女,包括自雇和家庭主妇。
计划的孕产妇保护法规定,自雇人也可以主张所采用的类似索赔。这是作为修订的一部分完成的,该修订是在2025年的联盟协议中记录的。在那里,提到了为自我雇用的产假休假,但没有提供有关原因和实施的具体细节。一个核心是为支持受影响的公司引入分配的模型和其他融资选择。
《孕妇保护法》 的创新中央创新之一是为直到第13周流产的妇女引入了一个保护时期。该法规应该使妇女有时间放松身心,并为她们提供机会决定自我确定是否要利用这一新法规。该法律草案于2025年2月14日在联邦理事会上采用,自行说明:从怀孕的第13周开始,妇女从24周或更晚的死亡出生后14周就获得了产妇保护。
2018年1月1日生效的《孕妇保护法》(MUSCHG)在怀孕第12周后已经引发了特殊保护,以防止解雇。现在已决定的法规扩大了这种保护,并确保不仅要考虑到妇女的身体健康问题,而且还要考虑到妇女的心理健康问题。根据法律,雇主有义务根据风险评估来为孕妇或母乳喂养妇女提供工作条件,以确保健康的工作环境。
雇主的义务
作为产假的一部分,雇主需要一切必要的东西,以确保孕妇或母乳喂养妇女的工作不会超负荷。这也意味着您必须适应职业安全,并确保女性在怀孕期间,出生或母乳喂养后可以中断她们的工作,而不必担心不利。必须检查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并符合最新的科学和技术标准。
当前的统计数据表明,在2023年,大约5.8%的职业妇女在德国自行就业。这个数字说明了新法规的相关性,这是家庭主妇和养母尚未授予产假的权利。即将到来的《孕妇保护法》的变化可能导致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一群妇女也受益于法律保护,因此继续促进工作生活中的平等。
是否按计划实施这些措施还有待观察。但是,很明显,通过这些创新,在不同的生活情况下迈出了支持妇女的重要一步。全面的侦察运动还应确保社会上的更多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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